州政发〔2007〕3号
肇州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6年29项65件大事
实事优秀完成事项的通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2006年,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县政府确定的大事实事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大事实事推进落实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大事实事摆上突出位置,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力组织推进,并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承办单位勇于创新,克服各种困难,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在大事实事推进落实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肯于吃苦,勇于奉献, 开拓进取,忘我工作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对2006年29项65件大事实事中油气合作开发项目、财政税收成效明显、县城道路铺装改造工程等14件优秀完成事项予以通报表彰(排名不分先后)。
一、油气合作开发项目[牵头单位:县油田联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办单位: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各乡镇(场)政府]。
二、财政税收成效明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
三、县城道路铺装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协办单位:县油田公司、筑路公司、交通局)。
四、13.04万亩抗旱保收田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农机作业合作社组建(牵头单位:县农委;协办单位:县水务局、农机总站)。
五、全县共种植经济作物52万亩、造林1万亩、烤烟3万亩,发展兼业型农户达到6万户,转移农村劳动力76502人(牵头单位:县农委;协办单位:县畜牧局、工商局、劳动局、林业总站、烟叶公司)。
六、修建通村公路199.3公里,新建3个乡镇客运站,全县农村住房改造486户,自来水安装入户2962户(牵头单位:县农委;协办单位:县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
七、清理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监察局;协办单位:各乡镇(场)、各行政事业单位]。
八、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药品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建立120急救中心[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协办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合作医疗办、各乡镇(场)卫生院]。
九、农村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大病救助制度,整合改建四所乡镇敬老院和新建了肇州镇老年公寓(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十、成立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引导各楼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牵头单位: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十一、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管委会作用,改善社区办公条件(牵头单位:社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药监局、安监局、信访办;协办单位: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十三、开展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各项“严打”斗争(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
十四、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40人,对符合条件15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灵活就业补贴,为社区配备12名劳动保障专职人员,将城镇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县劳动局)。
希望全县各有关承办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坚持求实、务实、落实原则,以开拓进取、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新肇州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