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2006年—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部署,我县遵循中央、省、市“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深入分析县情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定位肇州未来发展的基础上,编制了《肇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协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三次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和征求意见,并经县委第十四届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的。
一、关于《纲要》制定遵循的原则
《纲要》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坚持了以下四方面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通篇贯穿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线。提出了围绕资源确定项目、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好“四张”特色牌,做大做强“八个产业”;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注重提升基础功能,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体现了“两手抓”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纲要》所确定的发展指标和增长速度,是在综合分析我县发展实际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的。从目标构成看,涉及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等五个方面;从发展速度看,虽然有一定的发展难度,但是又切实可行,通过努力是完全能够实现的。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纲要》把关注民生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着眼于“三农”问题,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提出要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裕幸福,生态环境优美,资源集约利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同步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而不是单纯追求经济指标的增长,充分体现出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时代主题。四是坚持解放思想、自主创新的原则。《纲要》在确定发展对策方面,结合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在经济建设上,围绕发展“八个产业”,实现由一种资源的深加工,形成多个产业,生产多个产品,实现多层增值,最终达到“吃干榨净”。体现了产业内部小循环、产业之间中循环、相关产业间大循环的发展思想。在城乡建设上,提出坚持走以城养城、经营城市之路,实施“三个改造”,完善“五个功能”;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提出建设“四个中心镇”。在社会事业发展上,推进“四个提升”,重点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维护稳定上,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重点,着力构筑“三大体系”。这些思想和理念,充分体现了自主创新的精神。
二、关于 “十五”工作的回顾
《纲要》客观地对“十五”时期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了简要的回顾,主要从财源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城乡基础建设、深化各项改革、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八个方面对“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在肯定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发展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认真加以解决,为制定“十一五”规划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关于指导思想的确定
《纲要》在确定指导思想方面,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明确了新农村建设任务,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指出没有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就不会有社会其它方面的进步,就无法全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更谈不上实现小康社会和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目标。同时指出,我们的发展不但要关注发展的数量和速度,更要注重质量和效果,追求的是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这是《纲要》规划发展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