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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州县大面火灾扑救预案


发布时间:2006-11-6 16:29:51     责任编辑:    来源:    被阅览数:

一、大面积火灾预案制定的目的

根据火灾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对我县现有的专业消防机构、应急资源和信息渠道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县大面积火灾扑救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我县的大面积火灾的综合扑救能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肇州县辖区内发生的各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大面积火灾事故。

三、大面积火灾预案实施工作原则

1.组织指挥、警力编程、警务保障、出警时限四到位,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应对有序,保证火灾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2.坚持以人为本,专职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大面积火灾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火灾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全县大面积火灾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3.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配套的火灾突发应急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大面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分工负责,协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大面积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坚持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经常性战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大面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与部队执勤战备工作相结合,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大面积火灾应急救援与平时执勤战备的有机统一体。

四、预案编制依据

1.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消防部队执勤条令》、《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编编制。

2.肇州县辖区内大面积火灾事故现状

辖区内中小学校密集,公共人员聚集场所较多,易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灾害事故;易发生石油、化工灾害事故和各种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1.肇州县大面积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设立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我县大面积火灾处置的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肇州县辖区内大面积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大面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邢志广     

副 组 长:许     

    员:陈忠国、乔晓峰、徐志强、祝国喜、王俊峰、刘广权、王立勋、孟令国、邢跃武、张秀山、周生、鲁永安、路国彬、李春风、王树伟、李义国

3.下设肇州县消防大队火灾事故指挥部

总 指 挥:肇州县消防大队-----王俊峰教导员

副总指挥:肇州县消防大队-----赵蕴峰副大队长

          肇州县消防大队-----王振宇副中队长

    员:由大队全体官兵组成。

职责:执行法律、制订预案、检查督导做好应急工作,承担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研究确定全县大面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命令下达;部署和总结年度大面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挥决定突发火灾事故重要事项,并检查落实情况;在发生突发性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决定启动总体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4.指挥中心:肇州县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故指挥中心设在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任指挥中心主任,肇州县消防大队设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传达和执行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突发性火灾事故综合协调及其相关部门信息传达工作;组织实施大面积火灾应急调动、处置计划、预案等工作任务;指导本行政区域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突发火灾事件应急处置的执勤备战等工作;建立健全大、中队突发火灾事故信息联动系统。整合信息,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总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和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会商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对突发火灾事故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涉及大队应急预案的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报请指挥部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与县政府相应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

5.专家组成员

职责:提出建议、修订预案,对突发事故处置进行指导,提供防护咨询;积极同领导联系,召集工程技术人员,为灾害事故的处置出谋划策;协调技术人员和灭火指战员之间的工作,协助指挥对化工装置的处置;坚守岗位,在灾害事故消除后,配合消防部门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6.队伍编成及任务

公安消防队执勤人数22人,指挥车1台,战斗车辆5台(其中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执勤车载水量19吨。

7.突发火灾救援队伍指挥任务

为了规范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程序,避免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指挥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现场混乱现象的发生,规范执勤战斗秩序,逐步实现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的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执勤战斗任务的需要。灭火救援出动是根据责任区的实际情况和部队装备状况确定的,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部队灭火救援力量调动及程序立即启动。内容主要有灾害事故等级划分和灭火救援力量的调度。

大队应根据灾害状况不同等级和装备实力,预先制定适应灭火救援行动需要的战斗编成及预案。在接警后迅速调集力量(相应的战斗编成),灭火救援力量的调动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般单位(居民住宅、街道企业、小商业网点等)非重点消防安全保卫单位发生火灾,确定为三级火警时,调部分力量及全部力量(三楼以上火灾必须调集登高平台消防车前往);二级火警时调全部力量,同时报告当日总指挥前往。灭火救援指挥按照二级灭火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

重点消防安全保卫单位,夜间22时至凌晨5时、大风天,部队进入二级或一级战备情况下发生的火灾确定为二、三级时,调全部力量;在报告当日总指挥的同时通知大队相关人员,灭火救援指挥按照一级灭火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

一级火警,除按重点单位二级火警调集第一出动力量外,由当日大队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调动各种特种装备或请求社会可利用的抢险救援力量到场协助。第二出动力量调动由大队当日总指挥员视情况确定。

石油化工、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请示当地政府,报告支队请求跨区域联合作战。

8.快速反应力量(第一响应力量)

县级队伍由相关的单位救援力量组成快速侦察、消防、防化、抢险、急救、运输、通信等专业队伍。第一响应力量由县消防大队组成,按危险重点目标的危害性组建一定规模的救援队伍。主要任务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监测、估算、报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以消防大队为主体;协同事故单位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人员;扑救火灾事故,协同事故单位营救人员和进行处置。

9.基本救援力量

相关增援队伍由企业消防队组成,根据需要实施支援,主要任务是协同公安消防大队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人员,扑救火灾,协同处置。

社会救助力量由县卫生局和医院组成,医院负责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的急救和后送治疗,必要时在现场开设现场救护所;县卫生局直属各医院除负责事故现场的急救任务外,担负受害人员的收治、医疗任务。

运输队由县客运、运输公司组成。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后送伤者及救援物资,转运物品。

治安交通队是县县公安局交警、治安队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时交通顺畅和主要目标的警戒,以及必要的交通管制。

抢险抢修队是由县建筑公司组成。主要任务是协助消防队行动、配合救援队控制危害源。

通信队由肇州县网通公司和县移动通信公司、县联合通信公司组成。主要任务是保障应急救援时有线、无线通信的配合指挥部行动。

气象组由县气象局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提供救援现场的气象参数。

医药组由县药监局组成。主要任务是提供足量的救治受伤、中毒人员用的药品、器具。

指挥部根据需要请示驻地部队或武警支援。

10.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置在肇州县消防大队一楼,由大队派人全天候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119

11.应急指挥体系

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通过“119”通信室发布预警预报,指挥各类突发火灾事故协调出动、处置等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应急资源和力量,根据预警级别、事故规模、特点等要素,迅速作出应急决策和力量调集,对各类突发火灾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办公室全天候接收和处理全县突发火灾事故报警,及时为指挥部提供信息;根据指挥部命令发布预警预报、出动处置,向消防中队和各相关协调管理部门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出具体应急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开展二级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特别严重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消防中队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的职能,对突发火灾事故进行处置监测,及时收集并向指挥部上报有关信息,提出相关灭火处置建议。按照指挥部的应急行动方案,调动相关力量,从事事故发生区域的相关救援事项(包括急救、医疗、供水、供电、交通警戒、疏散等任务)。同时,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应向县政府报告,同时上报县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提出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将上级指挥部指令立即传达给相关领导和部门,以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肇州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各相关部门急救、医疗、供水、供电、交通警戒应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其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六、预测、预警

1.信息传送和报告

肇州县消防大队内勤人员和“119”通信室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编写上报。

2.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县开通统一报警电话(报警电话为:119),设在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直接接收火灾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应报告大庆市消防支队和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的,由消防大队内勤人员直接报送。

分渠道:消防大队负责报送消防支队突发火灾事故指挥中心,再由消防支队突发火灾事故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

3.信息报送时限

一般级和较重级突发火灾事故的信息,要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县消防大队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重大火灾事故的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4个小时内上报大庆市消防支队、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信息报送和交流的范围: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消防大队在报告大庆市消防支队、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时,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要严格保密,控制信息交流范围。信息监管由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故指挥中心负责,详细登记报告人和报告电话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信息报告交流范围的要求,科学确定信息交流范围。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收到的信息认真审核和全面询问,以便备查及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部门。

4.预警级别发布

预警级别: 三级、二级、一级。

预警的分类:三级(蓝色表示),二级(黄色表示),一级(红色表示)

预警发布: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负责预警发布;如出现二级、一级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迅速到达指挥所,开展紧急指挥工作。

七、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三级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中心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调集力量,迅速出动进行灭火救援任务。并将有关信息上报大庆市消防支队和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

二级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救援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同时,要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上报大庆市消防支队和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县政府、县公安局。紧急和重要信息要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级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同时,要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向县政府上报。紧急和重要信息要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响应程序

基本应急

一般级和较重级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事件种类和性质,调动相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按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大、中队要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并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初步封闭,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大庆市消防支队和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果事故向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发展,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直报大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扩大应急

当较重级突发火灾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要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向上级指挥部请求支援,提出提高响应等级,扩大响应范围的建议。上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现场情况和事态发展,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增加响应部门,扩大响应范围。如发生跨县区突发火灾事故或我县无力自行解决时,由县政府向大庆市政府提出支援和扩大应急的请求。

3.指挥程序

以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为主导,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辅助,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县指挥部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信息、通信、治安等)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反应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施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或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将紧急处置情况报送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大庆市消防支队和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直属支队值班室。

指挥级别:按照突发火灾事故预警级别确定。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突发火灾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由大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派员进驻现场。

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突发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也可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内开设。现场指挥部周围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工作部位。

各协调管理机构和电力、通信、公安、人防、环保等专业性强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突发火灾事故的种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相关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指挥平台的等级。依据专业特点建立各类咨询专家和现场操作专家队伍,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发生一级突发火灾事故,有关人员和专家要运用各种紧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迅速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适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县领导指挥决策参考。

4.信息报道

媒体监管与协调。发生大面积火灾事故后,火灾扑救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据大面积火灾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或事件公告。有关新闻稿件统一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审核。

大面积火灾事故新闻报道工作,按照事件预警等级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和较重级火灾事故的新闻由火灾扑救指挥部负责,发布范围为本行政区域。

5.应急结束

处置情况报告。大面积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机构负责适时组织事件调查。对严重级以上大面积火灾事故做出应急处置情况报告,上报县火灾扑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要通过相应的协调机构逐级上报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八、 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肇州县消防大队火灾扑救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协助是县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对事故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调查、总结

火灾扑救指挥部做好大面积火灾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加强通讯装备建设,建立稳定的通信网络。由肇州县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组织开发肇州县突发火灾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突发火灾事故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购置移动通讯车和无线对讲机等各类现代化通讯装备;不断提高装备质量和数量,保证指挥部应急指挥通信畅通。救援力量的无线通信组网和通信工具由肇州县消防大队负责;到达救援行动区域时可使用消防通用(365.200ZH2)频率加入消防大队无线通信组网。肇州县消防大队及救援力量应使用移动电话保持与肇州县政府的通信联络畅通。肇州县消防大队使用备用通信基站和应急通信车建立现场通信指挥枢纽,组成有线网、无线通信网和数据、图象传输系统,在指挥部与各战斗区域之间构筑现场通信网,确保救援行动通信联络畅通。

2.设施设备保障

在救援行动中,消防大队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肇州县消防大队成立装备保障组,负责联系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保证救援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洗消药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损坏而影响救援行动。

3.物质保障

肇州县消防大队各种装备、车辆由中队长负责。大队在灭火救援时,应根据增援任务和人员组成的具体情况,预先备足器材装备和医疗急救装备,确保救援中和救援行动的前期物质保障。消防大队成立生活保障组,负责大、中队救援力量的饮食、医疗等保障工作。

4.其它保障

集结时间、地点由县指挥部统一规定部署,救援时的生活保障,应根据增援任务和人员组成的具体情况,预先备足饮食给养和医疗急救药品,确保救援行动中的前期生活保障。

十、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宣传教育

肇州县消防大队火灾扑救指挥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大面积火灾扑救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县民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2.培训

肇州县消防大队火灾扑救指挥部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班。对相关专业知识、现代化办公、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的培训,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要增加投入,加强对灭火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3.演习

消防大队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大面积火灾扑救救援演练,由肇州县消防大队火灾扑救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县民群众,普及应急救援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一、附则

1.预案管理

由肇州县消防大队大面积火灾扑救指挥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每两年修订一次,并报县政府备案。

2.预案的制定与解释

预案由肇州县消防大队火灾扑救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附件

附件1一级指挥部及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2二级指挥部及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3肇州县大面积火灾扑救处置指挥部电话表。

 

 

 

 

 

 

 

 

 

 

 

 


附件:1

一级指挥部及成员职责任务分工

一、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职责

1.及时掌握灾害事故变化情况,制定作战行动方案,调配作战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组织现场通信保障工作,保证通信畅通。

3.组织现场供水、切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4.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警戒区范围,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和物资,下达建(构)筑物破拆命令。

5.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单位协同作战。需要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参战。

6.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及发言人。

二、 总指挥员(教导员)

职责: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判断事故的主要方面,确定作战方案,根据作战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和协调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地方党、政或公安机关领导到场时,应当主动汇报情况,听取指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征兆或毒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危及指战员安全时,迅速下达紧急撤退的命令,保证参战人员的安全。

三、副总指挥任务分工

1.副大队长

参与制定作战行动方案,贯彻执行总指挥员的作战意图;组织指挥有关人员、各战斗组人员的战斗行动;组织参战中队搞好协同作战,根据总指挥员的部署,负责指挥战斗区(段)的灭火救援任务;当总指挥员离开时,行使总指挥员职责;完成灭火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副中队长

贯彻执行总指挥员的作战意图,根据灭火救援对象负责组织做好向灾害事故现场提供充足的灭火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就近占据水源,使用各种供水方法,保证灾害现场主攻方向不间断用水;协调供水部门,适时增大水压,保证供水;完成灭火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参与制定作战行动方案,贯彻执行总指挥员的作战意图;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技术和政工保障、火因调查、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参战中队搞好协同作战,根据总指挥员的部署,负责指挥战斗区(段)的灭火救援任务;当总指挥员离开时,行使总指挥员职责;完成灭火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四、灭火救援指挥部各组职责及分工

1.教导员

根据灾害现场情况,负责召集灭火救援指挥部成员研究、确定灭火决策和战斗方案;根据总指挥员的命令,调整和调集全县消防执勤力量和社会联动力量,部署分配各项灭火救援任务;负责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器材情况;负责指挥作战组、通信组、警戒组作战行动;完成灭火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政工组

组长:政治教导员

成员:中队指导员。

任务:思想动员,做好火场参战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参战人员斗志旺盛,发扬敢打、敢拼、敢冲精神;严格执行火场纪律,对在火场战斗中畏缩不前的,消极厌战的,违反纪律的,现场或灾后予以处理;做好宣传鼓动,在作战行动中,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抓住时机,简捷、快速的进行宣传鼓动。组织进攻时,官兵敢于攻坚;组织防御时,要求官兵拦得下、守得住;行动进展顺利时,教育官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发扬成绩,再接再励;行动受到挫折时,教育官兵和鼓舞官兵,沉着镇定,坚定信心,始终高昂战志;参加火场战评,组织总结灭火救援作战的先进事迹,宣传英雄事迹,表彰奖励先进官兵,激励官兵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完成火场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大队长

成员:大队参谋。

任务:保证灭火救援现场车辆、灭火器材的完整好用,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保证油料、装备器材和特种灭火剂供给;保证参战官兵的饮食供给,做好伤病员的救护工作;灭火战斗后,做好各参战中队器材装备的维修和补给工作;完成火场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技术保障组

组长:副大队长

成员:大队参谋。

任务:督促灾害属地消防监督机构向火场指挥部提供火灾单位(重点单位)的供水、供电、疏散通道、自动灭火设施和建筑结构等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资料;提供涉及灭火作战的防火技术规范,组织专家组参与指挥部指挥;指挥义务消防队在灭火救援中发挥作用;协调现场供水、供电、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等社会力量参与灭火救援工作;掌握社会上能够调用的灭火物资情况和调用方法;负责现场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完成火场指挥部赋予的其它灭火救援任务。

5.作战组

组长:中队长

成员:中队干部、战斗班全体人员。

任务:根据灾害情况,选择指挥部设立地点;分析、评估灾情,了解战斗进展情况,拟定作战行动方案,供指挥部采纳;根据总指挥员的命令,下达作战任务。适时确定侦察、救人、强攻、堵截、包围、保护疏散物资措施;科学选定灭火剂和确定特勤力量的使用;正确处置现场突发的紧急情况,保证参战人员安全。

6.供水组

组长:副大队长

成员:中队供水员、城建处、粮食局消防队。

任务:就近占据水源,使用各种供水方法,保证灭火救援现场主攻方向不间断供水;供水压力不足时,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根据水源与灾害现场的距离,有效地选择直接供水、串联供水和运水供水的方式;根据灾害现场情况,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设施供水。粮食局消防队和城建撒水车作为运水车辆负责到场供水保证火场用水需要。

7.通信组

组长:代副中队长

成员:中队通信员

任务:负责灾害现场通信网络的形成和通信设备的保障联系,保证指挥部与指挥中心、各战斗区(段)、各阵地之间的通信联络。

8.警戒组

组长:代副大队长

成员:中队后勤人员。

任务:负责协调到场的公安、武警等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疏导群众,保护物资,维持火场秩序等。


附件:2

二级指挥部及成员职责任务分工

一、 灭火救援指挥部职责

及时掌握灾害事故变化情况,制定作战行动方案,调配作战力量,组织协同作战;组织现场通信保障工作,保证通信畅通;组织现场供水、切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警戒区范围,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和物资,下达建(构)筑物破拆命令;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单位协同作战。需要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参战;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及发言人。

二、总指挥员职责(大队当日总值班员)

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判断灾害事故的主要方面,确定作战决策和措施,根据作战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和协调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地方党、政或公安机关领导到场时,应当主动汇报情况,听取指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征兆或毒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危及指战员安全时,迅速下达紧急撤退的命令,保证参战人员的安全。

三、前勤指挥员任务(大队当日战备值班员)

参与制定作战行动方案,贯彻执行总指挥员的作战意图;组织中队搞好协同作战,根据总指挥员的部署,负责指挥战斗区(段)的灭火救援任务;在总指挥员离开时,行使总指挥员职责;完成灭火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四、后勤指挥员任务(大队当日战备值班员)

就近占据水源,使用各种供水方法,保证灭火救援现场主攻方向不间断供水;供水压力不足时,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根据水源与灾害现场的距离,有效地选择直接供水、串联供水和运水供水的方式;根据灾害现场情况,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设施供水。

五、 火场文书任务

负责收集现场有关情况和信息,记录大队领导和上级领导到场情况以及各级领导的指示、命令,记录现场情况变化和战斗进展情况,负责携带灭火作战计划和灭火指挥图。

六、通信员任务

负责通信指挥车与调度室的通信联络,传达总指挥员的指示、命令,接受并转达各级指挥员报告的情况。


附件:3

肇州县大面积火灾处置指挥部电话表

 

县委值班室:85238648523257

县政府值班室: 8522318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8522104

县粮食局值班室:8522883

县广播电视局值班室:8515006

县卫生局值班室:8522418

县医院值班室:8514453

县中医院值班室:5823433

亚麻纺织公司值班室:8524018---8008

龙州啤酒公司值班室:8522443

亚麻原料公司值班室:8514625

石油公司值班室:8527047

 

 

 

 肇州县消防大队

○○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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