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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州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6-10-12 15:24:43     责任编辑:    来源:

局  长:于本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三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政策,负责“三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运营管理;
(二)组织实施经办“三险”事务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编制“三险”基金预、决算报告;
(三)提出改进和完善“三险”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四)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定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支付标准、费用结算办法等内容的医疗(药)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组织实施;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医疗(药)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落实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提供的配套服务,处理参保人员“三险”的查询事宜;
(七)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医保局设置5个股。
(一)综合股
(二)基金结算股
(三)医疗管理股
(四)工伤保险股
(五)生育保险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医保局按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9人,经费财政全额供给。局长1名,股长5名。
 

四、编制分配
局长          1名
综合股        2名
基金结算股    2名
医疗管理股    2名
工伤保险股    1名
生育保险股    1 名

 

地址:肇州县肇州镇
电话:8523503
传真:8523503
邮编:16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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