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吴清和
副局长:陈安国 孙文龙 邵 军
王丽梅 白贵斌
一、 主要职责
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地方教育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各地执行。
(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文体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监测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事业经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
(六)参与制订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与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文化、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文体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规划”。办好各项体育竞赛和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
(八)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指导成人自学考试及各类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九)组织实施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负责信息技术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务、事务工作;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综合和宣传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保密、保卫、计划生育、妇女、安全、档案工作。
(二) 中学教育股
负责全县中学教育教学的行政管理工作;检查教育法规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会同初教股巩固“普九”教育成果。贯彻执行中学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参与指导中学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高中会考工作,初、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三) 初等教育股
管理全县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对小学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规模、课程设置、教法研究、科学实验、条件装备、质量效益实行指导和调控;负责指导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的入学和巩固工作,使入学率和巩固率达标;协助督导室组织开展教育评估工作;负责小
学、特教的学籍管理及招生工作。
(四) 思想政治与艺体教育股
管理学校德育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措施,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负责优秀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的评定和奖惩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定教育教学、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有关的基础设施、教材建设等工作。
(五)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各类职业学校的工作情况,落实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结构和布局、招生和毕业生分配情况进行社会协调;指导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学工作等。协调成人高等、中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成人(职工、农民)中等学校及其以下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职工及农民初、高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城乡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六) 劳动教育与校办产业管理股
管理全县城乡各学校勤工俭学和劳动教育;制订和实施勤工俭学、劳动教育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指导校办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校办产业的统计和劳动教育的综合工作。
(七) 信息技术教育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信息技术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促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物质保障。
(八) 人事监察股
管理全县教育文体系统人事工作。负责人事调动、劳动工资、考核及职称评聘、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接收与安置工作;负责系统内的综合奖励、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监察工作。
(九) 财务审计股
负责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经费的管理;协调内部有关收费管理工作和教育技术装配的协调和资金的划拨;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 文化监察与文化、体育管理股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工作,组织文体工作计划的实施;检查、指导基层文体工作。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文体市场建设。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检查乡(镇)以下人民政府,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工作、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管理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的督导评估;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教育局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离退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专职党务干部1名。督导室正、副科级助理督学各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
四、编制分配
部门领导6名
助理督学2名
办公室3名(其中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中学教育股2名
初等教育股2名
思想政治与艺体教育股1名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1名
劳动教育与校办产业管理股1名
信息技术教育股1名
人事监察股3名
财务审计股2名
文化监察与文化体育管理股2名
地址:肇州县肇州镇
电话:8522525
传真:85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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