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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州县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发布时间:2006-10-12 15:30:30     责任编辑:    来源:

局  长:沙凤全
副局长:赵春光  高树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学技术事业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管理各类县级科技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四)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综合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指导协调科技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行业科研、开发、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所上项目的搜集、筛选、考察、论证,申请列入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负责被列入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省市科委对计划进行验收和成果鉴定。

(六)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施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组织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对科普的典型经验进行推广,组织协调科技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会开展科技交流活动;搞好科技咨询工作,推动服务体系的建立。

(七)负责外来专家的接待,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八)负责地震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息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信息产业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指导、协调和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审批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资格审批及县党政群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技术改革、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指导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十二)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电子信息行业计量检定员核准;依法对信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初审;贯彻执行国家信息服务资费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地方信息服务资费政策;指导、协调和组织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信息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人才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设置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负责调研、信息综合、重要文件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草拟规章制度;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二)发展计划与知识产权管理股

    科技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实施进行综合分析;科技项目的收集,整理与筛选,县乡科技发展计划的审批;向省市科委申请立项,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负责科技奖励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奖励工作;研究制定科技促进工农业发展的战略;负责工农业科技发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推动科技进步。制定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法规性文件;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组织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执行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关于科技情报及科技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科技情报及科技信息工作的管理;负责科技情报经费的预算及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情报调研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情报及专利信息的收集、整理、组织信息发布。

(三)科学技术普及股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全县科普活动的组织并实施及典型经验推广;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与科技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及“评比”活动的开展;负责承担上级科学技术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信息产业管理股

    负责推进政务、企业、社会公共领域和家庭信息化;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有线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负责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对信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初审;负责信息网络建设资质审批;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资格审批及县党政群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工作;负责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负责电子信息行业计量检定员核准。

(五)地震办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并监督实施;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起草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地方法规性文件、规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管理地震应急、抗震救灾、震害预测、震害损失评估等工作;管理地震监测台点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审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行政编制8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四、编制分配

部门领导4名
办公室2名(其中工勤编制1名)
发展计划与知识、产权管理股1名
科学技术普及股1名
信息产业管理股1名
地震办1名
地址:肇州县肇州镇
电话:8514157
传真:
邮编:16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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