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对商品条码的检查公告
肇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省、市局关于对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的指示精神,决定于2006年8月10开始对肇州县辖区流通领域经销商品的条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医院、药店经销的药品;超市经销的食品;个体商店经销的服装、鞋帽;五金家电商场经销的五金家电类产品;手机商店经销的手机及手机电池、书店销售的书籍等商品。在检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对经销者进行处罚:
(1)所售商品使用未经注册的条码;
(2)所售商品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3)所售商品冒用他人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
在检查过程中,请各有关经销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并积极配合,如有拒绝接受检查者或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根据相关法律对其严肃处理,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者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肇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8月10日